槟前首长林冠英因海遂案,三度被反贪会传召录供,今晚反贪会采取行动逮捕林冠英了!
林冠英明日将被提控上庭。
反贪会已发文告证实此事,声明获总检察长批准提控林冠英。
文告说,林冠英因海遂案被提控,除了明天在吉隆坡地庭被提控,他也将在下周一早上9時被提控上檳地庭。
於隆地庭,林冠英被指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a)(A)条文,即索取或收受贿赂被控。
于槟地庭,他则是在第23条文,即禁止任何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为自己、家人或周遭的人谋取利益被控。
反貪會文告也說,林冠英同時也将于下周二早上9时,因另一宗案件(未阐明何案)再被控上槟地庭,同樣是抵触第23条文。
林冠英於2016年6月30日,也是因為以低於實價購買獨立洋房,在第23條文下被控。
任何人抵触第16(a)(A)及第23条文,可在第24(1)条文下定罪,最高监禁20年,及罚款为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更高。
*注:馬新社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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