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電視臺(Al Jazeera)違反《1981年國家電影發展局法令》准證一事最終以部長承諾將全面檢討該過時法令落下帷幕。然而大馬的過時法令並不僅限於拍攝准證而已,馬來西亞還有許許多多光怪陸離的奇妙法令。今天我們就來談談:只要你有在啪啪就很有可能犯法的法令——刑事法典377條文《非自然性行為法》
刑事法典377指的是非自然性行為罪。依據馬來西亞刑事法典:只要不是陰莖與陰道的交合,都是非自然的。像是:人獸交、口交、肛交(非陰道的穿透penetration)都會被認為觸犯了非自然性行為罪。
人獸交較為罕見,一般而言我們提到非自然性行為時指的都是肛交或口交。大家印象最深的應該是安華在1998年及2015年兩度在377a及377b條文下被判入獄(1998後續:上訴得直無罪,2015年後續元首特赦)。新聞看得多了,可是377a及377b的內文管的究竟有什麼呢?大家可曾留意?
條文的陷阱
- 377A(定義):任何人透過陰莖進入另一人的肛門/嘴巴的性行為都是情欲的交合,是違反自然的。
- 377B(自願):自願發生非自然性行為的人,處刑監禁最高20年,及鞭刑。罪成可被罰監禁20年及鞭笞
- 377C(強迫):強迫他人發生非自然性行為者,處刑監禁最低5年最高20年,可處以鞭刑。
白話文來說就是:口交與肛交都是犯法的。注意哦~ 條文並沒有明定只有男男之間的 “口交/肛交”才犯法。根據條文377a,不管男男、女女、異性戀、同性戀還是雙性戀,只要你自願的進行“非自然性行為”(aka 口交/肛交)。你和你的伴侶(不論性別)都有可能受到牢獄之災,甚至是鞭刑。
有趣的是:條文中的用詞“carnal intercourse”字面上的原意是:肉欲/情欲的性交。背後的意思是:只有為了繁衍的性交才是允許的,單純為了享樂的性愛都是肉欲及非法的。按照這個思路,其實也應該反對避孕藥及安全套才對。
這極端保守的法律觀念原自中世紀(15xx年)的英國,那時候還未政教分離(政治vs宗教),法律善惡的觀點受到基督教的影響。只有為了繁衍後代,彰顯上帝之榮譽(製造人)的性愛才會受到認可。所以像是:打飛機、安全套、體外射精……只會爽,而不會生小孩的性愛,在當時都被認為是不道德的。而其中男男同性間的性愛,尤其是肛交因為有被聖經明言禁止,就自然成為了當時的焦點。
一拍即合的宗教觀
後來隨著英國殖民地的擴張,限制性行為的刑法377也來到了馬來亞(以及其他英殖民地如:如、印度、緬甸、澳洲)。很多馬來西亞華裔因不瞭解,以為基督教&伊斯蘭教差異甚大。但其實兩者同樣屬於“亞伯拉罕宗教”,都起源于西亞沙漠地區,宗教觀其實大同小異。像是可蘭經裡:— Quran, Sura 26 (Ash-Shu'ara), 165-168,— Quran, Sura 27 (An-Naml), 54-55,— Quran, Sura 15 (Al-Hijr), 72-75,都是反對非自然性行為的。
而伊斯蘭對肛交的看法,也可以說是現今馬來西亞民眾的看法。像馬哈迪接受訪問時就明確表示:首相馬哈迪說,大馬做為一個穆斯林國家不會容忍肛交行為及廢除針對這項行為的法律。“我們是一個穆斯林國家,我們不會容認肛交行為。世界其他國家或許可能容許它,但是我們不行,這是違反我們的宗教的事。”
廢除377的理由
但男男同性戀即使肛交又怎麼了?他們並不會危害社會,甚至還對社會有很大的貢獻。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著名的科學家、密碼破解員、也是電腦的先驅發明者:艾倫*圖靈。就因為嚴重猥褻而被定罪(可以參考電影:模仿遊戲)。
他們這麼做完全不會影響到其他人,更何況根據377的定義,就連男女夫妻之間的前戲也都會被定罪。肛交犯法就算了,我不知道大家怎麼想,我自己對巧克力棒本來就沒興趣。但異性戀口交也犯法的話,事情可就大條了~~我看全馬來西亞的成年人超過一半都要進監牢了吧。
所以,不管你是男是女,只要你喜歡變換各種姿勢,那你就該關注377。除非你做愛時,只用男上女下(傳教士)一招到底的話,那就真的不關你的事了。
作者:李建鸿 認真的建鸿
李建鸿,锡矿州民、光头山下新村之子、长子嫡孙、九零之首、自耕农、留台生、行政白领、小商人、假教书匠真孩子王、过分认真的学者症候群。想不开又回到校园当科学界的小小研 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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