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社交媒體今日廣傳一則短片,一名男子向女方家屬提親時,強調只會給999令吉聘金,要不要悉隨尊便,引起女方家屬不滿。該影片在網上流傳後引起大批網友爭論,有人認為聘金是華人婚姻必不可少的禮俗,不應馬虎;亦有人認為,聘金象徵“賣女兒”沒有存在的必要。
其實聘金或聘禮制度,並非華人婚姻獨有的現象。回顧人類社會,每個社會都有不同形式和程度的聘金制度,有者要求男方支付女方,也有女方支付男方的形式。
在人類學的角度而言,由於農業時代中人力既是生產力,因此聘禮的作用最原始目的其實是作為雙方家庭之間人力流動的賠償,獲得新人力的一方會以當時的通用貨幣或其他有經濟價值的物品作為補償失去人力的家庭或家族的損失。
在金融制度尚未建立,金錢(貨幣)尚未具備足夠的影響力時,人們普遍由牲畜、動物毛皮、魚肉、金屬、房子甚至土地等經濟物品作為聘禮。而隨著社會的演變,聘禮也從純粹的經濟物品交換演變成加入象徵意義大過經濟意義的物品,如畫紙、手製娃娃、雕像、水果等。
華人婚姻制度中的三書六禮
馬來西亞華人社會的婚姻習俗有很大程度受到中國傳統婚禮制度的影響。在中國歷史中,婚禮制度在周朝便有了大致的框架,後世的漢族婚禮制度大抵都在這個框架中進行或是延伸。其中電視劇中經常出現的“三書六禮”便是影響最深的聘禮制度,在古籍《禮記》和《儀禮》便已有記載。
在古代中國,一段合法的婚姻必須經過“三書六禮”的程式才算完成。“三書”是指這段婚姻從開始到成婚所需要的文書,類似於現代的結婚證書,分別是:
聘書:用於訂親,男方前往女方家訂立婚約時,交給女家的文書。
禮書:過大禮時所用的文書,列明過大禮的聘禮和數量。
迎書:迎娶新娘時男方送給女方的文書。
“六禮”則是婚禮從開始到結束的過程,分別是:
納彩:男方帶著禮物到女方家提親
問名:女方答應提親後,男方需通過媒人確認新娘的姓名及生辰八字,隨後拿到宗廟占卜男女雙方是否合適,俗稱“對生辰八字”。
納吉:這並非指大馬前首相,而是指男方在對了生辰八字並得到吉兆後,再帶著聘書去女方家訂立婚約。
納征:又稱“過大禮”、“下彩禮”、“行聘”等,既男方帶著禮書、聘禮聘金及庚譜到女方家完成訂婚儀式。
請期:男方請女方擇定婚期,也就是“擇吉日”。
親迎:就是男方到女方家迎娶新娘的日子。
在古時候,人們只有完成了三書六禮才能算是真正的確立婚姻,但由於完整的“六禮”非常繁瑣複雜,並不是一般老百姓可以遵隨,因此也常有把其中的禮儀合併或省略的情況。

瘋狂飆漲的現代聘禮
隨著時代變遷,以往的三書六禮如今已沒有多少人跟隨,但聘禮這一塊則仍緊緊相隨,甚至越漲越凶。根據中國媒體《人民網》2017年的聘禮調查顯示,北京一帶的聘禮內容在短短4年內從1萬元人民幣(約6042令吉)禮金加禮品,上漲至20萬元(約12萬令吉)加1棟房子。
一些二三線城市的聘禮也成長了2至5倍,不僅聘金10萬人民幣起跳(約6萬令吉),還必須有房有車。其中更出現“越是貧困地區,越出現高價聘金”的現象。
當然,聘禮飆漲的現象也不只出現在中國,其他華人文化地區也出現了類似情況,而這也引起了人們開始討論,聘禮如此飆漲是否合理,甚至有者提出了制度是否還有存在必要的質疑。
以上述事件為例,支持聘禮制度的人認為“聘禮的重要性不在於金額多少,而是態度問題,是男方對女方父母表達感激的方式”、“願意為你花錢的男人才是真正愛你的男人”、“處理聘禮的態度是表現男方人品的時候,只有處理妥當的男生才會對另一半心存感恩”。

反對聘禮制度的一方認為,“婚姻是兩個人的事情,不應該用聘禮的多少來衡量”、“聘禮制度就是父權社會下男方‘買’別人女兒的行為”、“現代社會的婚姻應該是雙方平等的結合,而不是一方需要‘付錢’來結婚”。
不難發現在女性權益越高的地區,對於聘禮的要求就會越發降低,比如臺灣已經出現“廢除聘禮”的呼聲,而在中國一些城市也開始出現了“零聘禮”的風氣,女方家庭不再向男方要求聘禮,或就算收了也會如數交還於新人。
其實不管是要遵隨傳統或是迎接新觀念,收不收聘禮都最好是雙方家庭可以協調妥善,否則因聘禮而“談錢傷感情”就導致婚姻出現問題的情況非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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