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東馬沙砂兩州舉行選舉時,兩州地位及權益都是各黨的兵家必爭之地。沙巴社運分子再納阿查敏(Zainnal Ajaimin)指出,以西馬的馬來亞政黨為首的聯邦政府,的確在過去57年以來不公平對待東馬兩州。
也是沙巴州政府大马协议顾问的再納阿查敏在一個有關1963年馬來西亞協議的分享會中指出,馬來西亞聯邦是在1963年,由馬來亞聯邦與新加坡、砂拉越及沙巴(當時成為北婆羅州)通過簽署《馬來西亞協議》,才正式合併成為一個主權國家。
雖然新加坡後來退出,沙巴砂勞越與馬來亞聯邦理應繼續維持原有的三邦合作,但沙巴及砂勞越卻在1976年的修憲中,從原本與馬來亞聯邦平起平坐的成員國降級成繼馬來亞聯邦內的十一個州屬之後的第十二和第十三個州屬。
他指責首相慕尤丁日前表示沙巴擁有大量資源,但卻需要聯邦政府協助才能發展的言論,是對沙巴人的羞辱。他表示,對沙巴人而言,是聯邦政府自1976年以來就盜竊沙巴的資源,卻又不公平對待發展沙巴。

他指出,在過去57年以來,沙巴僅有1萬公里的道路,而砂勞越則是1萬9000公里,但西馬卻有13萬1000公里道路,顯示東西馬間有著嚴重的發展差異。
提及沙巴的石油開採稅時,再納表示,聯邦政府與沙巴在商討石油開採稅課題時,避開了擁有權問題,而只談國油公司的商業內容。這也使得沙巴与砂拉越在联邦宪法和1963年马来西亚契约中保障的,有权从石油产品入口税中獲取利益的契約被違背。
他強調,沙巴州政府在1972年销售税法修改后,僅能獲得“每年1亿2000万令吉固定拨款”,這顯然是不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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