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總統川普簽署“外國公司問責法”,嚴審在美國上市的中國企業後,中國方面也迅速作出回應,公布“外商投資安全審查辦法”,表示將針對涉及國安領域的外商投資案進行審查。此舉也被視為是為了反擊美國政策的手段。
根據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官網公告指出,“外商投資安全審查辦法”共 23 條,其中規定適用審查的外商投資類型、審查機構、審查範圍、審查程序、審查決定監督執行和違規處理等。
該辦法將針對投資軍工、軍工配套等關係國防安全的領域,以及在軍事設施和軍工設施周邊地域投資進行安全審查。
除了軍工產業,事關國家安全的重要農產品、能源和資源、裝備製造、基礎設施、運輸服務、文化產品與服務、資訊技術和網路產品與服務、金融服務、關鍵技術,以及其他重要領域,並取得所投資企業實際控制權的外商投資案,也必須接受安全審查。
這項辦法將於公佈之日起 30 天後正式施行。

港臺澳也受規範
“外商投資安全審查辦法”並非指規範在中國境內的投資,香港、澳門、台灣投資者若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也參照這項辦法規定執行。
外國投資者或境內相關當事人應在實施投資前,主動申報屬於審查範圍的投資。對於應報未報的外商投資,外商投資安全審查工作機制辦公室有權要求限期申報。
另外,有關機關、企業、社會團體、社會公眾等也可向工作機制辦公室提出審查建議。
安全審查分三階段
該辦法指出,外商投資安全審查將分為三個階段。初步審查階段,當局會在收到符合申報要求的資料之日起 15 個工作天內,決定是否啟動安全審查。
第二階段則是一般審查,在啟動審查起 30 個工作天內作出通過審查的決定,或按程序進入下一階段審查。
第三階段則是為期 60 個工作天的特別審查,但這並非每個投資案的必經程序,只有未通過一般審查的投資案才會進入特別審查。特殊情況下可能延長特別審查時限,並在結束後將出具審查決定。審查期間,補充資料時間不計入審查期限。
评论区
你的看法是?
请先登录或注册成为会员以便留言。
登录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