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馬來西亞2017年全國健康和發病率調查顯示,大馬的抑鬱和焦慮症比率為29%。每5名青少年裡,就有1個人情緒低落,2個人感到焦慮,11.2%有自殺意念,10.1%嘗試過自殺。
事實上,實際情況遠遠超過上述資料。因為在馬來西亞如果自殺未遂將會在《刑事法典》第309條文下被判刑。任何人企圖自殺或自殺未遂,都可被判處最高長達1年的監禁、罰款,或是兩者兼施,而罰款金額是無限額的,取決於法庭裁決。
因此大部分人選擇隱瞞事實,自殺未遂後都自己默默隱藏秘密。
我認為以刑事案件對待企圖自殺並不能阻止自殺的行為,反而會讓陷入困境的自殺者因自殺未遂受到法律的制裁,而讓當事者下一次更決心自殺。極大部分人自殺未遂後,為了逃避法律責任並沒有向專業人士尋求協助,導致自殺者無法走出困境。
這使得心理健康問題像雪球一樣越滾越大,最終釀成悲劇。
根據馬來西亞新聞案件,2019年12月,38歲殘疾男子薩尼伊薩(Mohamad Sani Isa),企圖在住家自殺被判監禁7個月。
2017年,一位叫姚佳欣(音譯Yew Kah Sin)的24歲失業女性因無法承擔癌症母親的醫療費用而自殺,獲救之後處以2000令吉罰款或3個月監禁。試問政府究竟是解決了問題,還是再次把自殺者逼上絕路?監禁的三個月誰照顧他母親?另外,2000令吉的罰款根本對受害者雪上加霜。
目前56個國家已廢除企圖自殺罪,而根據資料顯示,自殺率在短時間內飆升。這似乎佐證了,企圖自殺罪在抑制自殺上具效果,但若是將研究年份範圍拉長至20年來觀察,就會發現自殺率其實沒有提升。
自殺除罪其實是讓人民更勇敢走出來求助和接受治療,病因資料分析得更準確,那麽政府可以更精准對症下藥解決國民自殺背後的社會問題。自殺需要治療與關懷而非用專制的手段阻止人民自殺。
試想想,一個人絕望得連生命都不要的時候,罰款能有多少阻嚇作用?
2015年報告中,當中約有60%因擔心精神疾病引來取笑而向宗教求助。為了避免被指責懦弱,部分自殺者會以開玩笑的態度或輕描淡寫的方式暗示自殺意圖。80%有意自殺的人都曾外界求助暗示有自殺意圖。由此可見,自殺其實可以透過觀察和預防的。
2019年一宗自殺案件中,艾美利亞(Daiva Emelia)曾發帖求助:“
我累了,不想活了!(WANNA QUIT F**KING LIFE I’M TIRED) ”。後來,她更在Instagram發起投票:“Really important, Help Me Choose D/L”(非常重要,幫我選擇死或活)。最終,投票結果成為壓死駱駝的那根稻草,艾美利亞最終自殺身亡。
其實這並非艾美利亞第一次自殺,她在2018年的時候也曾經割脈自殺,但很可惜礙於擔心被法律制裁,母親選擇隱瞞了孩子自殺的行為。
其實只要做出適當預防,自殺是可以避免,可惜一般人對患者求助的資訊太過於不敏感,就算想要獲得專業人士的求救,也因為法律這大門阻礙無法跨越。
精神疾病的分類有200多種,然而在馬來西亞就連討論起都被視為禁忌。自殺除罪化之後,政府部門必須面對新一輪的挑戰面對國民自殺問題。政府相關部門必需培訓各語言的輔導人員,不少底層公民自殺是陷入了與大環境無法融入,經濟壓力的問題。
如要真心解決他們的心理障礙,則必須用他們的母語進行溝通來得更有效。同時展覽或巡迴活動,向民眾傳達有關精神疾病和自殺的基礎知識。讓民眾更有同理心和接納的態度去對待曾經自殺或有自殺念頭的身邊親朋好友。
自殺並不是想結束生命,而是想要結束痛苦。在極度絕望之後,自殺成為他們最後一個選擇,然而社會對他們卻一點也不溫柔,法律上是罪人,還要面對民眾不諒解甚至嘲諷。
我們需要的是更有溫度的社會與國家,而不是處處法律規範管理著人民的機制化社會。願大家可以多關心多留意身邊的朋友。疫情之下,百萬人士失業(不包含自雇人士)陷入經濟危機。露宿者持續增加,自殺者越來越多。希望自殺除罪化可以更快落實,讓在生命邊緣渴望活著的公民可以得到更妥善的幫助。
作者:安然頻道
成安然,兼职写作与摄影。喜欢历史,讨厌政治,却觉得人民必须要了解政治体系和法律漏洞。渴望自由社会和政治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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