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吉隆坡高庭裁决基督徒可使用“阿拉”字眼后,砂拉越政府表明立场,砂州政府从未禁止基督徒使用“阿拉”字眼。
砂拉越州首席部长阿邦佐哈里发表声明,从前任首长阿德南领导德砂拉越政党联盟,直到现在的州政府行政团队,州政府一直秉持、捍卫和保留宗教宽容的立场。
早在2014年1月,雪兰莪伊斯兰理事会援引1986年中央新政指令突检马来西亚圣经公会,没收了351本印有“阿拉”字眼的书籍,并禁止沙巴和砂拉越非穆斯林使用该字眼。
当时阿德南向砂州子民作出保证,砂政府不会制定任何法律限制使用“阿拉”字眼,如今当地基督徒在祈祷时仍能使用该字眼。
同样也是以“阿拉”字眼形容上苍的,有砂州伊班人以“Allah Taala”称之,
高庭是于3月10日裁决内政部于1986年,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是错误的做法,法官诺比阿里芬认为,内政部禁止使用相关字眼,完全没有法律基础,属不合法和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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