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因在臉書上指政府沒有對付從印度飛往大馬的航班是“愚蠢”而被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504條文以及《1984通訊與多媒體法令》第233條文開檔調查。
全國刑事調查局總監胡西爾(Huzir Mohamed)表示,警方是援引《2021年緊急(關鍵權力2)條例》,調查兩名分別叫萬希爾米(Wan Hilmi Wan Mohd Nor Hilmi)及莫哈末法米(Muhammad Fahmi Abdullah)的臉書用戶。
萬希爾米與於5月3日在臉書貼文,指政府沒有採取行動對付從印度飛抵大馬的航班,並形容政府的決定是“愚蠢”。而莫哈末法米則是在同一天在臉書上指,馬航MH191載着印度乘客,從印度新德里飛抵吉隆玻國際機場。
雖然當時有關民航已改為貨運航班,但由於有關當局并沒有告知,因此民眾當時普遍並不知情。直到後來事情在社交媒體廣傳後,交通部長魏家祥才出面澄清,有關航班只是負責運載貨物而非乘客,而且機組人員不准下機。
胡西爾,兩人的臉書言論均是假消息,而希爾米的貼文含有侮辱政府的不恰當(jelik)訊息,可能造成民眾對政府抗疫的恐慌與擔憂,因此警方會開檔調查。
他也呼籲民眾,謹慎使用社交媒體,避免發表威脅國家和諧的言論。
兩人一旦罪成,被告將面對最高判處10萬令吉,或監禁最高3年,或兩者兼施的刑罰。若定罪後仍持續再犯,可每日罰款1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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