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 通讯业員工出勤無需警方許可  带员工证或雇主信即可

通讯业員工出勤無需警方許可  带员工证或雇主信即可

通訊及多媒體部表示,通訊業領域員工出勤無需向警方申請許可,只要攜帶有效的員工證或雇主證明信即可。

該部門也指出,自雇人士或無雇主的人士若需要跨州跨縣,則必須到住家附近的警局取得警方批准。

通訊業者依然可派遣職員為顧客提供安裝服務,但加強行動管制令(EMCO)區出外。

此外業者也必須通國際貿易及工業部的冠病智慧管理系統(CIMS)3.0系統申請營運批准信。若之前已申請的業者則無需再次申請,直接下載信函即可。

通訊領域業者可撥打熱線1-800-188-030或發電郵至mco.compliance@mcmc.gov.my查詢詳情;電商業者及資訊科技則可撥打熱線1-800-88-8338或發電郵至clic@mdec.com.my查詢詳情;創意業者則可撥打電話03-79682182或03-79682137,或發電郵至info@finas.my查詢詳情。

業者也可以在上午8時至晚上10時間,致電聯繫通訊及多媒體部,電話號碼為03-89115351/5188/5258/5265,或發電郵至pkp@kkmm.gov.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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