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 伊党警告勿让罗秀凤孩子改教  律师及五宗教理事会反驳伊党
罗秀凤(右二)入禀法院的行为遭伊党严厉警告。

伊党警告勿让罗秀凤孩子改教  律师及五宗教理事会反驳伊党

罗秀凤孩子遭非法改教事件仍在持续,由于罗秀凤日前入禀司法复核,试图主张孩子遭单方面改教有违宪法,试图撤销孩子的穆斯林身份。伊党对此强烈反对,警告各方不得协助或有意让罗秀凤三名孩子脱离伊斯兰教。

伊党宣传主任凯里尔(Khairil Nizam Khirudin)今日发表文告,严厉警告任何人等都不得更改罗秀凤三个孩子的穆斯林身份,同时呼吁全国穆斯林团结起来,捍卫罗秀凤孩子的信仰安全。

凯里尔强调,最高法院当初指示宗教局把3名孩子交还罗秀凤时,仅涉及抚养权,并无涉及宗教内容,更遑论指示或允许该3名孩子脫教。

他指出,罗秀凤的孩子是经过对伊斯兰教义的教育、理解和醒悟下改信伊斯兰。他表示,伊党严厉警告所有方面不要试图或协助孩子改教,也呼吁全国穆斯林团结捍卫3名孩子的宗教安全。

 

律师及五宗教理事会谴责说法

对于伊党的警告罗秀凤的代表律师及五大宗教咨询理事会(MCCBCHST)均表示反对。

罗秀凤的代表律师Srimurugan & Co律师楼也发表文告,指恐吓或警告他人不得到法庭行使权力的言论,无论明显与否都已构成干预司法以及刑事藐视法庭的罪行。

代表律师谴责任何形式的恐吓、施压或抹黑罗秀凤的行为,同时呼吁各方不要继续评论此案,因为案件目前已经交由吉隆坡高庭审理。律师也不希望任何人政治化此案,避免挑起族群之间的不必要紧张关系。

五大宗教咨询理事会则表示,凯里尔的言论令人震惊,因为他似乎在此事上强加自身观点,试图篡夺法庭的权力,是违法违宪的行为。

理事会强调罗秀凤入禀高庭挑战其前夫单方面帮孩子改教的的做法是一种补救措施,也是罗秀凤的宪赋权利。

理事会也指出,凯里尔对罗秀凤的警告已违反联邦宪法和刑事法典条文,其中包括:刑事法典第298A条文(破坏宗教和谐、分裂或伤害团结)、第503条文(刑事恐吓)、第505条文(言论破坏社会安宁)、第506条文(刑事恐吓惩处);挑战《联邦宪法》第121(1)条文阐明的高等法院司法权,以及为受害人提供补救措施的权力。

理事会也呼吁国人,拒绝凯里尔的煽动和恐吓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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