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工部高級部長拿督斯裡阿茲敏強調,州政府拒絕跟隨聯邦政府的有條件行管令,擅自阻止該州行業在今日復工的行為不合法,而且可能遭到各方起訴。
阿茲敏發佈文告指出,不遵守有條件行管令的州政府是沒有符合任何法律的合法權力,而且也與聯邦政府的政策相抵觸。他表示,聯邦政府已經憲報頒佈該政策,因此已成為全國有效的法律。
他解釋,1988年傳染病預防和控制法令(342法令)是一個防止和控制COVID-19肺炎的特殊法令,因此它淩駕於其他有關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的法律。
“今天生效的有條件行管令闡明禁止的活動清單,除了被禁止的活動,其他活動是允許在有條件行管令期間進行。”
此外,有條件行管令與之前的行管令不同,因為有條件行管令的實施具有一定的靈活性,旨在讓大部分行業都能在受控和謹慎的方式重新營業。
阿茲敏表示,大馬廠商聯合會和大馬馬來商會都曾經發聲明,指州政府不可以阻止任何企業在5月4日重新營運。
他強調,如果州政府不配合執行全國生效的第342法令,那麽州政府很可能會受到各界,尤其是行業的法律訴訟。因此他促請州政府合作,執行有條件行管令,讓我國經濟能力重新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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